一、向户口所在地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县(区)申请,参加市级鉴定
1、患儿父亲(母亲)提出书面申请,近两年系统治疗的临床资料及诊断证明、要求市级鉴定申请书。
2、填写《云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3、父母及患儿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就诊病历、检查报告单、治疗记录等材料一份。
5、二寸近期合影照两张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省级鉴定资料
1、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办公室提交省级鉴定。
2、要求省级鉴定申请书。
3、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4、父母及患儿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云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表内项目填写及签字、盖章完整,省级鉴定病历及补充材料完善。
6、相关就诊病历、检查报告单、治疗记录等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