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国家卫生计生委西部孕前优生重点实验室召开学术委员会年会

上传时间 :2015-11-13    浏览次数:2900    来源:admin

为推动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室开放合作和交流共享,汇聚优秀中青年人才,产出前沿性的研究成果,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本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重点实验室拟组织申报“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以下简称“开放课题”)。2015-2017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对象
开放课题资助对象为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及相关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需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的研究人员
二、资助的研究方向
1、出生缺陷预防关键技术
针对夫妇孕前风险暴露开展干预技术路径研究;遗传、环境及两者交互作用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的机制机理研究;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预测标志物的研究;云南地中海贫血基因突变谱分布研究,采用序列捕获和NGS的方式对云南人群的地贫基因进行全覆盖检测;宫内环境及外界环境因素对妊娠母胎和妊娠结局的影响及机制研究;以高通量检测技术为支撑的生殖遗传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基因突变对人类生殖影响的研究;高新技术在产前、植入前诊断的应用性研究。
2、不孕不育防治 
    配子发育调控机制研究;妊娠过程中子宫和胚胎的互相选择机制研究;成年疾病的胚胎编程机制;围绕不孕不育的病因、诊断、治疗开展的基础及临床应用研究;生育力下降、不孕不育及重复流产等不良妊娠结局的病因、影响因素、诊断和防治技术研究;高危妊娠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干预技术以及临床路径、技术标准与规范研究。辅助生殖技术的有效性、遗传安全性研究;植入前胚胎种植潜能预测;生育力保存技术研究。
3、生殖流行病学研究
生殖系统疾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生殖流行病学研究;以人群为基础的妊娠相关风险因素和妊娠结局监测体系;探索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出生缺陷预防和效果评估中的应用;依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网络,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殖健康全程保健服务模式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的课题须符合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具有创新性。
2、申请者须按相关通知规定提交《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3、承担或参与过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优先支持。
四、资助项目数及资助经费额度
本申报周期(2015-2017年)拟立项8-10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
五、研究期限
3年。
六、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需提交以下成果之一:
1、发表至少1篇国内外SCI收录的国际论文
(重点实验室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为结题前置条件)。
2、或申请获得1项专利。
3、或获得1项科技奖项。
七、申请受理
按照《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至少1份为原件)邮寄或直接递交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的word电子版。
八、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组织课题的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课题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3)申请经费超过规定额度,且不愿意调整者。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通过评议方式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项目负责人签署开放课题合同书(见附件二)。
九、实施与审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督导,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改变预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需要提前结题或延长研究期限,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代理或更换,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
4、实验室按照课题合同对课题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终止资助,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5、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6、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数据记录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合格的方可视为结题。
十、成果管理
课题资助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科技奖项等科技成果,均应标注“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的字样及项目批准号,同时署名“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未标注或未署名的课题不予验收。

请有意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相关人员按指南要求认真填写《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至少1份为原件)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的word电子版发至623562297@qq.com。

 


联系人:袁彦玲
联系电话及电邮:0871-65113260 ,13888775843                   
传真:0871-65113260
地址:云南省人口和计生科研所科技科

 

                    云南省生育调节和少数民族优生重点实验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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